暑假里的一个雨天,我刚从书店里出来,碰上了阿娇。
阿娇是我们班的班花,她男朋友是我哥们。
其实我是喜欢阿娇的。虽然我很喜欢她,但我始终没有告诉她,因为我知道得不到的东西是最好的。
雨很大,她没有带伞。
我很想送她回家,但是她拒绝了。
我没有说再见,转身就走。
要怎么和不想失去的人说再见?我不想说。有些事情不能勉强,而我可以做的就是放弃。
那天晚上,我做了个梦,我走出书店送她回家,一路上聊得很开心。
我知道这不是真的,我以为我会醒来,谁知道,有些梦是永远不会醒的。
爱情这东西,时间很关键。认识得太早或太晚,都不行。
我曾经听人说过,当你不可以再拥有的时候。你唯一可以做的,就是让自己不要忘记。
七年后,清明
我来到当年的那家书店,一切都还是老样子。
巧的是,又下起了雨。
我撑开伞,准备离开。一个熟悉的背影,忽然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。
我不确定是不是她,加快脚步走上前,全然不顾雨水打湿我的裤管。
然而,她并不是阿娇。
你越想忘记一个人时,你越会记得她。人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,如果可以把所有事情都忘掉,以后每一日都是个新的开始,你说多好。
我撑着伞独自走在雨中,所有的记忆都是潮湿的。
一个人独自漫步雨中,有一种莫名的伤感。
因为我总觉得,这把伞是可以容得下两个人的。